摘要:1月9日,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印象庆阳网讯 1月9日,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为每月20日,同步开展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公安局局长和西峰区委常委、副区长信访接待日,其他县统一确定为每月15日接访(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月的接访领导要协调接待好当月的其他重大信访事项。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信访接待日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周要安排一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每个工作日要有一名领导出面接访,确保来访随有随接、随接随办,把大量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首接、首办的要求,由首次接访领导和责任单位认真办理接访事项,切实做到息诉罢访,不搞重复接访。对信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原则上应在60日内办理结束,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不得超过90日,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同时报送市信访局、接访领导和主管领导。
附:
1. 2018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2. 2018年市级政法部门“三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3. 2018年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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