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全面推动居住证制度落到实处,市政府紧密结合实际,于2017年5月16日印发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意见》。
印象庆阳网讯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全面推动居住证制度落到实处,市政府紧密结合实际,于2017年5月16日印发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受理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派出所对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公民持居住证可依法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参加民主选举,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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