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上调至70%,12月1号开始报销。
印象庆阳网讯 庆阳广播电视台/看清(记者:刘易萌 闫伟)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上调至70%,12月1号开始报销。
此次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调整将恶性肿瘤、糖尿症伴并发症等10种类型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由原来的60%上调至补助70%,一个自然年度的最高补助限额为8000元;原发性高血压(二级以上)、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活动期)等20种类型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由原来的50%同样上调至补助70%,一个自然年度的最高补助限额为4000元。
至此,我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70%。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我市慢性病病门诊医疗费用受理时间从每年5月1号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报销时间从每年12月1号开始,到第二年3月底结束。
此外,按照规定,凡与确认疾病无关,或不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治疗和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以及体检费均不予报销,严禁提供虚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来源:视听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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