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即日起专项整治成品油市场,围绕这八个方面展开!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31日称,为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2017年1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八个方面展开:

01

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对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

02

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取缔;对非法运输、销售劣质油品行为依法取缔。

03

查处违规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规划擅自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罚。

04

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销售、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以及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查处。

05

查处非达标油品销售行为。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成品油。对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达标油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依法查处。

06

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及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07

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对未经安检、环保、消费等部门许可,私自非法储油行为,依法查处。

08

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达标情况。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费、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编辑/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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