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因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道路交通进行全路段全时段测速的通告》(2016年第4号)文件规定,华池县公安局决定,对全县道路交通进行全路段、全时段测速。
为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因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道路交通进行全路段全时段测速的通告》(2016年第4号)文件规定,华池县公安局决定,对全县道路交通进行全路段、全时段测速。现通告如下:
一、省道S202线孙家川-鱼儿洼-悦乐-新堡机动车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二、新南公路新堡桥-城壕-山庄-九窑口机动车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三、柔东公路1km+200m处定点测速机动车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四、辖区内所有乡村道路机动车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五、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华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严格按照上述标准,以固定测速和区间测速设备为主,移动测速设备作为补充,全路段、全时段开展测速执法工作。
特此通告。
华池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