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11日晚18时,庆阳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多警种密切配合,组织成立巡逻防控组,先后深入到节日期间市民最为集中的公园、广场,有针对性开展“地毯式”检查整治工作,坚决查处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印象庆阳网讯 2月11日晚18时,庆阳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多警种密切配合,组织成立巡逻防控组,先后深入到节日期间市民最为集中的公园、广场,有针对性开展“地毯式”检查整治工作,坚决查处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市、县两级按照《庆阳市禁止燃放孔明灯管理规定》要求,在辖区全面开展了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LED屏、楼宇广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销售人员及燃放人员安全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火灾危害及《庆阳市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市民禁售禁放“孔明灯”。
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共收缴“孔明灯”200余个,劝阻燃放“孔明灯”人员50余人。对被查获贩卖“孔明灯”的人员当场进行了警告、训诫,并没收其贩卖的全部“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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