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13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3人,其中轻处分332人、重处分141人。
印象庆阳网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13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3人,其中轻处分332人、重处分141人。
扶贫、惠民,一直是党的十八大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重要的一环,为贫困乡村带去最急需解决的基础建设,带领贫困地区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致富道路。然而,好政策的执行之路也不平坦,在这严抓党风廉政的大背景下,依然有“不惧”怕的人敢伸手,敢截留,搞动作,却让“胆大”的人员以身试险。
扶贫攻坚,本来是解决贫困地区,涉及基础建设,技术服务,资金项目等一系列措施,目的就是要带领群众致富,缩小贫富差距,进而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此次西藏地区出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少数基层干部自视权小、官小“所作所为”不会被发觉,然而“纸包不住火”,还是栽了跟头。
纵观基层“微腐败”,多半是带着“捞一笔就洗手”的侥幸心里,以为能隐蔽的中饱私囊,不被发现,终究还是抵不住诱惑,思想上的松懈导致一步错步步错,进而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惩治微腐败,不能让侥幸人员仍存侥幸心里,以为降级,退赃,就还是能保住工作,还是能“东山在起”,不能把这“利益关系”在其他地方继续点火,还应该加大处罚后续力度,比如考察时间延长,规定时间内不得晋升等明确规定等,涉嫌犯罪的,更要追究刑事责任。
严查基层“微腐败”,更要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不仅如此,反腐不是一触而就的,从底层反腐更要一竿子见底,从思想上净化干部,从行动上坚决制止,从教育上多下功夫,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让干部自觉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心态,久而久之形成敬畏制度,廉洁奉公的心里,为营造化党员干部队伍良好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