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及时部署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摘要: 12月3日,庆阳市接到省委督查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办理工作重要批示的《转办通知》(甘督发电〔2016〕291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贠建民在《转办通知》上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按照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林铎的批示要求,抓紧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确保把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涛批示要求,尽快安排我市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市委书记贠建民,及时上报省委督查室。

印象庆阳网  12月3日,庆阳市接到省委督查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办理工作重要批示的《转办通知》(甘督发电〔2016〕291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贠建民在《转办通知》上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按照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林铎的批示要求,抓紧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确保把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涛批示要求,尽快安排我市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市委书记贠建民,及时上报省委督查室。

市政府分管领导尚科锋对自查整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一是要求市保障领导小组综合组速将省委督查室《转办通知》和《工作专报》传各县(区)党委、政府,同时分送市保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和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悟;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扎实、抓紧办理转办的环保信访案件,务必做到查处整改、反馈汇报、公布公开“三到位”。二是要求市环保局抓紧对全市2013年以来30个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及今年以来中、省两级督察反馈的30个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认真督查。三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委督查室上报上述两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落实省委《转办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庆阳市及时向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印发了《转办通知》,将省、市领导批示及要求下发到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将环境问题查纠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查处,对交办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严肃追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年以来,庆阳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排查、清理出各类环境问题94个。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采取预警监控、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部实行了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列入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范围的144个问题,整改完成46个,正在整改98个。其中:省上交办环境问题20个,已整改完成10个;市政府预警监控环境问题4个,解除预警2个。共实施行政处罚30起,罚款225万元。在《陇东报》公开曝光重点环境违法案件27起。

截至12月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甘肃以来转办庆阳的4个环境问题,在收到当晚已连夜转交涉及的镇原县政府、西峰区政府,目前正在办理中。

编辑/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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