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印象庆阳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341名,这次换届选举分配339名,预留2名。
二、各县(区)应选的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具体为:西峰区47名(其中市推荐代表11名)、庆城县39名(其中市推荐代表8名)、宁县64名(其中市推荐代表13名)、镇原县62名(其中市推荐代表13名)、环县44名(其中市推荐代表9名)、华池县22名(其中市推荐代表5名)、正宁县31名(其中市推荐代表6名)、合水县24名(其中市推荐代表4名)。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庆部队(包括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森警大队和93897部队61分队)应选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其中市推荐1名),由庆阳军分区政治部具体负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进行选举。
四、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干部代表179名,占52.8%,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140名,占41.3%,其他20名,占5.9%;妇女代表80名,占23.6%;少数民族代表11名,占3.2%;民主党派4名,占1.2%;归侨、侨眷2名,占0.6%;连任代表应占30%左右。
五、各县(区)及解放军驻庆部队应在2016年9月中旬前选举出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