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庆阳市先后研究出台《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加强城市建设的意见》、《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抢抓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政策机遇,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印象庆阳网讯 (通讯员 庆阳市海绵办 胡开博)今年以来,庆阳市先后研究出台《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加强城市建设的意见》、《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抢抓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政策机遇,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根据市委三届91次常委会议、市政府三届68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庆政发〔2016〕59号)精神,7月25日,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正式批复设立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加挂庆阳市管廊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挂靠市住建局。
5月初,庆阳市邀请北京市政院相关专家和设计人员在市区现场勘察,按照《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结合,规划项目与既有项目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出台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三年实施计划以及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标准规范、技术导则、标准图集,做到以规划为引领,以计划为抓手,按照规范标准全面推进海绵、管廊城市建设。
截至目前,今年实施的马莲河大道、安化东路、镇原东路、正宁东路、宁县东路5条新建道路和市直机关住宅小区、南郡一号、万辉国际住宅小区等海绵样板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提交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同步开展,力争9月底前,以上项目全面开工。同时,计划在今年实施的马莲河大道示范路段沿线,选址建设庆阳市海绵、管廊、智慧城市管控、研发、试验、检测、展示中心,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项目论证和可研编制,力争年内开工。
今年3月,市政府授权市住建局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主体,委托专业咨询公司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编制了PPP实施申报方案,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照国家PPP合作相关政策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庆阳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投融资政策。
目前,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项目、试点片区、园林绿化等方面开展,已建成20多项海绵工程项目,其中:市区太一住宅小区绿色屋顶(采用空中绿地景观花园),下沉式绿地、广场等LID雨水系统,南湖、北湖等人工湖超标雨水蓄排系统,西峰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和中水管网等水资源净化及回用系统,市区红杏山庄、兰州东路雨水下沟排放工程等防洪和内涝治理工程的建成,发挥了一定作用,收到明显成效。
市区东湖公园二期项目完成了芍药园西侧、停车场周边、绿色健身休闲区、红色廉政文化区共计约4万平方米、27万多株乔灌木栽植及草坪种植工作,完成投资1200万元;市区园林绿化累计完成投资1900.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00万元,道路绿化建设完成投资123万元,园林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7万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完成投资373.4万元,园林绿地覆盖总面积858.459公顷,绿地率达到31.37%,绿化覆盖率达到34.34%,人均占有公共绿地7.0平方米。
今后,按照海绵城市建设“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要求,城市新开发片区及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老旧城区则结合道路整治、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内涝点改造等项目统筹开展、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