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加快推进海绵、管廊城市建设 市区海绵管廊项目建设须按审定标准实施

摘要:按照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内90%的雨水要做到就地消纳,不能外排。为实现上述目标,庆阳市近期审定了市区海绵管廊项目建设标准,市区试点范围内所有已建、在建、新(改)建项目必须按下列标准建设实施:

印象庆阳网 (通讯员 庆阳市住建局  张鹏 )按照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内90%的雨水要做到就地消纳,不能外排。为实现上述目标,庆阳市近期审定了市区海绵管廊项目建设标准,市区试点范围内所有已建、在建、新(改)建项目必须按下列标准建设实施:

1、已建项目。试点范围内已建成的公用设施项目,将全面有序进行海绵化改造。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道路与广场建设应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公园和绿地建设应采取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全面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净化处理。

2、在建项目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对试点区域内正在按传统模式建设的道路、绿带、管网、环境整治以及房屋建筑周边附属设施等直接影响国家考核和试点成效的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暂停施工,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由市海绵办提出指导意见,原图纸审查机构审定后,再行建设实施。

3、新建项目。市住建局正在起草出台《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个阶段联审联批制度。今后,市区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按照海绵化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同时,建议将市海绵办列入市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定和有关海绵管廊指标的审查机构,出席市城规委会议,参与市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查工作。

截至目前,庆阳市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海绵(管廊)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奖补管理办法》。按照海绵、管廊城市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已采取低影响开发、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管廊等新技术的公共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资金奖励,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海绵、管廊城市建设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同时,编制出台海绵、管廊项目建设任务推进计划表,工作路线图,做到按图抓进度,按表抓落实。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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