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调整优化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配置

摘要:为进一步深化县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庆阳市按照省纪委、省编办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全市县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

印象庆阳网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庆阳市按照省纪委、省编办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全市县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

一是调整内设机构。按照中纪委“三转”要求,坚持“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总体保持不变”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厘清机构职责,强化监督职能,把更多的力量调整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与执法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县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撤销宣传教育调研室,将其职能划入办公室承担;信访室不再加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将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分别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调整后,八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仍为8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进行了重新核定。按照“明确职责定位、整合工作力量、聚焦主责主业”原则,把相关职责科学合理归并到有关内设机构。通过主要职责重新核定,厘清了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了一线办案力量,提高了履职能力,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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