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四举措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摘要:近日,庆阳市积极开展四项举措,按照“渗、滞、蓄、净、用、排”的要求,计划将至少75%的城区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区有望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印象庆阳网  近日,庆阳市积极开展四项举措,按照“渗、滞、蓄、净、用、排”的要求,计划将至少75%的城区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区有望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一、启动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今年5月初,市住建局邀请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相关专家和设计人员在市区现场勘察,按照控制性详规编制深度和《住建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要求,修订完善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坚持“四个结合”:即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专项规划与即有规划相结合,规划项目与即有项目相结合,海绵元素与城市风貌特色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编制好海绵专项规划,做到以规划为引领,以计划为抓手,按规范标准全面推进海绵、管廊城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目前,北京院15名设计人员已进驻庆阳开展工作。

二、认真完成三年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三部委要求,编制上报了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三年实施计划,并按照部里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对实施计划的可操作性,试点目标的可达性、逻辑性、科学性,以及试点项目实施进度和显示度分别作了深化、细化。目前,已按照中心领导和专家意见,结合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完成了更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积极完善海绵城市建设PPP实施方案。按照国家PPP合作模式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庆阳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投融资政策。今年3月,市政府授权市住建局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主体,与中铁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计划组成PPP合作联合体,共同实施海绵、管廊城市建设。同时,委托专业咨询公司初步为海绵城市建设编制了PPP实施方案,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四、定期召开海绵城市建设部门协调会议。市上先后三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听取工作汇报。5月17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黄继宗召开协调会,讨论研究海绵城市试点三年实施计划。6月5日—6日,国家住建部城建司章林伟副司长对庆阳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指导,同时召开了住建部庆阳海绵城市建设督查汇报会。6月20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目前,庆阳市正在加快实施马莲河大道、安化东路、镇原东路、正宁东路、宁县东路等5条新建道路海绵、管廊样板工程的可研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同步开展长庆大道南段、庆化大道全段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年内开工建设。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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