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诚信“红黑榜”发布 我市2企业登红榜3企业入黑榜

摘要:6月23日,“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在兰州举行,省高院、省工信委、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等部门集中通报了61个诚信“黑榜”名单和74个诚信“红榜”名单,并宣布了惩戒和褒扬措施。其中,我市2企业登上红榜,3企业被列入黑榜。

印象庆阳网 据陇东报报道:6月23日,“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在兰州举行,省高院、省工信委、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等部门集中通报了61个诚信“黑榜”名单和74个诚信“红榜”名单,并宣布了惩戒和褒扬措施。其中,我市2企业登上红榜,3企业被列入黑榜。

我市登上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诚信企业红榜的为:

甘肃中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庆阳)

登上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诚信纳税红榜的企业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

被列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名单的为:

镇原县复合肥厂

庆阳鑫诚誉投资担保公司

甘肃北地红调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庆阳)

这三家企业被列入黑榜的原因均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三家单位的惩戒措施为:

1、对上述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对上述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3、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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