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决议

摘要: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庆政发〔2016〕34号),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决议

(2016年6月1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庆政发〔2016〕34号),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同意我市今年市级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2亿元资金安排意见,其中安排1亿元以资本金形式注入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马莲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费;安排5000万元作为西峰城区东区、南区供水管网建设资金;安排5000万元以资本金形式注入市交通投资集团,作为全市重大交通项目前期费;安排1440万元作为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560万元作为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缺口资金。市人民政府要将上述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并负责监督执行。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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