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庆阳包工头被判缓刑

摘要:6月7日记者获悉,庆阳籍包工头姚某拖欠37名农民工10万多元工资不予及时支付,其被抓后付清了全部钱款,最终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庆阳市镇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印象庆阳网兰州晨报记者董子彪)6月7日记者获悉,庆阳籍包工头姚某拖欠37名农民工10万多元工资不予及时支付,其被抓后付清了全部钱款,最终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庆阳市镇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姚某先后雇用杨某等37名农民工在其所承包的庆阳某养殖公司有机肥厂土建工程等多处工程工地务工。姚某所承包的各种工程款累计1029322.56元,除尚欠38220元余款外,发包方已将大部工程款向姚某支付。然而姚某在收到工程款后,不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是用于其他工程资金运转。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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