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人民政府决定:高世武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农牧局副局长职务;石环周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韩克旺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马咏红同志任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李克勤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宫亚妮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黄卫红同志任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局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世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高世武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石环周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
韩克旺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咏红同志任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克勤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宫亚妮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卫红同志任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局长;
蔡文辉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董建农同志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生颖同志任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光明同志任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冯建春同志任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正县级),免去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继荣同志任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金亭同志任市农牧局副局长;
魏平凡同志任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调研员,免去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贺建军同志任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文芳同志任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郭永明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姚永宏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麻长英同志任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李蕾同志任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仇大勇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
刘晓君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
张宪华同志任市能源局副调研员;
冯良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免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贺麟同志任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杨晓峰同志任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朱朝华同志任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陈明同志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张复帼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职务;
连登岳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职务;
龙学孝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职务;
曹惠洲同志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彦君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陈秉剑同志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职务;
杨斌仁同志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职务;
贺雷同志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职务;
郁星同志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局长职务;
何巧荣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关晓萍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樊文斌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职务;
马晓恭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市保健办主任职务;
王宏伟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康建华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俊峰同志市粮食局副调研员职务;
门宗全同志市药品稽查局局长职务;
王正锦同志市经济合作局调研员职务;
张继宗同志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原市石油化工基地协调服务局、市能源局随机构改革,相关人员行政职务自行免除。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