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意见》解读 全民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指南

摘要:2016年,是我市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最关键的一年。为切实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确保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取得好成绩,为迎接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测评工作打好基础,5月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的《庆阳市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意见》,全面细致地提出了今年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6年,是我市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最关键的一年。为切实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确保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取得好成绩,为迎接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测评工作打好基础,5月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的《庆阳市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意见》,全面细致地提出了今年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着力优化城市环境秩序,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工作原则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原则。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联动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网格化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市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凝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整合资源和力量,集中解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弥补漏洞,补齐短板,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务实创新、彰显特色的原则。充分挖掘庆阳政治、历史、文化方面的资源优势,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培育打造具有庆阳特色的创城工作品牌。

总体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更加突出软环境建设、社会风尚建设、市民文明素质建设、城市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力争在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进入123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前50名,为2017年冲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赢得主动。

主要任务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西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档案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负责,大力推进民生项目、道路交通设施、文化场馆、便民服务、“五化”工程等六项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同步推进,加快实施道路交通、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休闲娱乐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努力建设容量大、功能全、品位高,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

2、加快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加快旧城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城道路续建延伸,尽快消除城市断头路、卡脖子路,构建畅通、便捷的城市交通网络。重点对主次干道、街巷、小区侵占、损坏的路面和公交站台、道板、护栏、道牙石、井盖、水篦子等设施进行维修和完善。加快重点十字路口人车分流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主次干道路牌路标、交通标线和安全隔离设施,科学设置主要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确保正常发挥作用。(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加快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地上地下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切实加强地下供水、供热、供气、供电、排水、通讯等综合管网建设和管理,协调督促供电、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网络等部门尽快让地上凌空架设和沿街盘绕的网线光缆进入管沟,彻底消除城市“蜘蛛网”问题。同时要对网络基站、变电箱等统一设置围栏,各自进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庆阳供电公司、庆阳移动公司、庆阳电信公司、庆阳联通公司、庆阳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市城乡供水总公司)

4、加快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加快城市大剧院规划建设及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提质升级。突出解决市文化馆、图书馆馆址和建设问题,力争于2017年前建成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并在图书馆配套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市档案局、市科技局)

5、加快城市“五化”建设。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社区小区、背街小巷、新开发路段等部位的硬化、绿化和亮化,加强主次干道和街巷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装灯率、亮灯率分别达到100%和99%以上。加强城市建筑物立面装饰、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整治和规范,消除灯光污染、视觉污染、滥用文字等问题,努力美化市容市貌。加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的升级改造,合理增设一批垃圾仓点、垃圾箱,并对破旧垃圾箱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加大垃圾清扫、运送处理设施设备的投放力度,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

6、加快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位)、公共厕所、便民市场、休闲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公共厕所10所、便民市场10个、环卫工休息室20个;规划建设中小型停车场10个,新增加临时停车位1000个;建成便民自行车服务点30个,投放自行车1000辆。加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新建住宅楼及居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庆阳公交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加强环境秩序整治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

由西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部门负责,大力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六项集中整治。

加强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全面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制度和门前“三包六禁”责任制,组织开展好“党性锻炼日”为主题的干部职工环境卫生清扫活动,持续整治主次干道、街巷和公共场所乱泼乱倒、乱摆乱占、乱拴乱挂、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等现象。落实环境卫生清扫包干制度,合理补充安排城管、保洁人员,加强巡查保洁力度,确保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干净整洁。(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2)整治重点部位环境。突出整治城市“四门”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部位环境卫生,特别要大力整治沿街餐饮门店、汽车修理店、洗车门店、废旧收购点、沙场煤场、彩钢加工门店等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和杂物。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3)整治临时经营摊点。加强沿街各类临时摊点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等现象。突出整治主要交通路口和广场游园、学校、医院周边乱摆摊点、游街叫卖等问题,杜绝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等现象。(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4)整治城区“乱搭乱建”。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重点整治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章建筑,坚决拆除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部位特别是临街乱搭乱建的彩钢房、木棚、晴雨棚及其他违章搭建物。(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筑业管理局)

加强市场环境秩序整治

(1)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全面落实市场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快陇东商场、九龙商场、北部商城、秦霸岭市场、天禾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天禾早市、建材市场等重点商场市场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市场公厕、停车场(位)、垃圾箱、排水排污、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畅通出入通道,健全服务功能。(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工商局)

(2)整治市场环境秩序。落实门前“三包”及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大力整治重点商场、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秩序。(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工商局)

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各类违章行为。加大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大型运输车和工程车辆的规范管理,禁止运输车辆入城行驶,实行工地渣土拉运车辆全封闭运输,杜绝带泥入城、扬尘污染和抛撒现象;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随意掉头以及三轮车、摩托车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抓好交通疏导管制。加快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科学设置红绿灯的位置和时间。合理分布警力,提升主要交通路口和路段的指挥疏导能力,切实解决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交通拥堵问题。(责任单位:西峰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整治车站环境秩序。加强客运车站建设和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和各类标识指示,并在车站和客运车辆醒目位置设置“遵德守礼”提示警示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保持车站内外干净整洁。教育车站工作人员和客运车辆从业人员文明待客、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坚决禁止拉客抢客现象;教育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文明乘车、安全乘车、有序乘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运管局、西峰区)

(4)规范公交车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行业规范化管理,教育司乘人员自觉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美观,自觉公开监督信息和文明行车服务规范,统一着装,文明待客,保持良好的行业形象。行车过程中遵守交规,不随意掉头,不随意上下人,不抢道行驶,主动向乘客出具车票。坚决禁止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接打电话、吸烟、吃东西等不良行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含货运车)的车体广告和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口号。(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庆阳公交集团公司、西峰区)

加强社区、小区创建宣传和环境整治

健全社区、小区管理相关机构,建立环卫保洁和监督巡查制度,每个社区和小区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确定1—3名专职宣传督导员,负责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和监督引导工作,对居民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和管理,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足额配备保洁人员,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大力整治小区庭院和楼道乱堆杂物、乱涂乱画、乱扔垃圾等现象,确保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小区道路路面硬化维修和照明、环卫、供水、排水、消防、安防、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解决居民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加强沿街门店整治

重点围绕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垃圾污水乱倒、杂物乱堆,以及有无《营业执照》、经营场地是否符合开店等要求,对沿街经营门店进行认真摸底排查,梳理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逐一整治。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经营门店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因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等原因,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商户,责令搬移或改变经营项目。所有门店要求亮证经营、持证上岗,相关制度和记录完善齐全,无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单位:西峰区、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加强剧赛场(馆)秩序整治

体育场(馆)、影剧院、政府礼堂等场所要制定文明公约,悬挂张贴禁烟标志和文明提示语,组织工作人员和文明劝导志愿者,引导观众有序出入剧赛场馆,文明观看比赛和演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陇东学院、西峰区)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基础  

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政务环境建设三项工作。

(1)推进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坚决遏制“四风”问题,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规定制度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2)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部门)

(3)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着力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西峰区和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法治环境建设三项工作。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各行政执法单位)

(2)加强公民权益维护。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常态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机构,落实经费,全面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建立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实现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商社区重大事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工商局、西峰区)

着力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由市工商局牵头,西峰区和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市场环境建设两项工作。

(1)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坚持“谁开办、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推进市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西峰区)

(2)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医疗、食品等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西峰区)

着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体育局、市会展中心、市科协、市残联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人文环境建设七项工作。

(1)加强国民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推进科学普及活动。加强村镇、街道、社区科普活动场地和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西峰区)

(3)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4)保障基本文化服务。修订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市、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科技馆、展览馆等文化场馆要开设基本服务项目,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安全有序地对外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会展中心、西峰区)

(5)加强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文化事业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市社区要建成综合文化场所,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全面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服务人群的规模,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型文体广场,确保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西峰区)

(6)丰富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市、区要各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单项体育活动要分别达到3至5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全民文化素质。(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体育局、西峰区)

(7)推进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扶老助残、慈善捐助、救灾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网络公益活动,传播公益正能量。建立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救济机制,落实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着力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由市文广局牵头,西峰区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四项工作。

(1)加强网络管理。加强网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杜绝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坚决取缔和打击“黑网吧”。支持网吧和学校、家庭建设绿色网站,推广使用绿色软件,切实净化网络空间,引导未成年人文明健康上网。(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坚决取缔和打击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游商小贩和无证经营摊点,杜绝“三无食品”和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出版物销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西峰区)

(3)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地建设。村镇、街道、社区要设立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各类道德实践和文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西峰区、市文广局、市体育局)

(4)加强弱势未成年人关爱。发挥职能优势,建立长效帮扶制度,积极为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

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由市住建局牵头,西峰区和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生活环境建设四项工作。

(1)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加快实施城区主次干道、“四门”出入口、城乡接合部、主要公园、新建小区庭院、新修道路两侧、城中裸露空地等重点部位的绿化工程,不断提高建城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

(2)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路面硬化维修及城市安全隔离设施、照明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完善和维护;进一步加大城市公交车的投放数量,合理设计公交线路,努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责任单位:西峰区、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庆阳公交集团公司)

(3)健全医疗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服务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城市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不少于0.83人。(责任单位:市卫计委、西峰区)

(4)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宣传和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年度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西峰区)

着力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西峰区和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办、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庆阳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社会环境建设两项工作。

(1)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和问题药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定期监测、检测全市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办、庆阳消防支队、西峰城乡供水总公司、西峰区)

(2)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

着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由市环保局牵头,西峰区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等部门负责,重点做好生态环境建设两项工作。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确保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达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市民对环保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西峰区)

(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完成上级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西峰区)

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各级各部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要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论述。(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学计划,列入课程安排。同时组织党校、讲师团(组)、市民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西峰区)

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负责,认真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汇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西峰区)

(3)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要经常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学习宣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负责,认真抓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学习宣传。

(1)采取集中宣讲、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等方式,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西峰区)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定期组织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开展宣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类媒体要积极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西峰区)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

(1)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和“人信人守”工程,继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媒介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建筑工地等平台和载体,大力宣传展示社会核心价值观24字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通稿。积极运用电影、小说、戏剧、动漫、歌曲、曲艺等文艺形式传播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局、市文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直各部门、各窗口单位、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西峰区)

(2)依托公共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办、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各人民团体、各窗口单位、西峰区)

(3)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纪念日和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庆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弘扬南梁精神”为主题,广泛开展读红色书籍、看红色题材影片、瞻仰红色革命遗址等活动,培养人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负责,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

(1)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培育选树一批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和凡人善举,充分运用电视专题、公益广告、微电影、宣讲活动、事迹展览、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引导人们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做模范。(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加强道德讲堂建设,不断推进道德讲堂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年内实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全面覆盖。(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3)通过双联帮扶、爱心捐助、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负责,全面做好志愿者服务四项工作。

(1)发挥庆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作用,加强基层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支持建立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着力打造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等品牌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陇东学院、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制度,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精准帮扶机制,组织社区志愿者围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健康保健、法律援助、孝道文化等主题,将辖区居民的帮扶教育“划片包干”,在长期开展“一对一”志愿服务的同时,切实做好居民日常行动的引导和规范。(责任单位:市文明办、西峰区)

(3)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文明单位要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4)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城市街巷和公共场所,对市民各种不文明、不道德、不卫生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重点纠治翻越护栏、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在服务“窗口”办事时不自觉排队、不守规矩,旅游时不遵守文明旅游公约、不守公德,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害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剧场赛场会场大声喧哗等不文明、不道德、不卫生行为。(责任单位:市文明办、陇东学院、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庆阳支行等部门负责,全面做好诚信建设三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及时更新,互通共享。

(2)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环保等部门全面建立和落实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坚持定期发布“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大力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突出生产流通、窗口服务、食品药品等领域,坚持开展“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放心消费创建”、“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曝光批评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

(以上三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庆阳支行、西峰区)

推进文明旅游工作

由市旅游局牵头,西峰区和市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认真抓好文明旅游行动两项工作。

(1)全面落实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抓好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等关键环节,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市民旅游行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西峰区)

(2)在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出入境办证大厅、旅行社设立文明旅游提示牌,大力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活动,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突出节假日等旅游黄金时节,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庆阳机场公司、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西峰区)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窗口等六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五个一”(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行动;一传播: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建设为基本要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不断扩大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影响力。修定完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文明创建负面清单,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与城市小区、农村村镇结对帮扶、文明共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八个一”(即五星级文明户创评、农村道德信贷工程、乡村舞台、文化广场、

道德讲堂、乡村学校少年宫、孝道诚信“红黑榜”、志愿服务队)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改造旧村和危房,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改善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支持农村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集市创建,整治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天价彩礼、赌博等不良风气,促进乡风文明。(责任单位:市委农村部、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3)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文明礼仪“六进社区”活动和“文明楼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提升居民综合素质。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和互助联谊等活动,引导居民团结互助,遵德守礼,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责任单位:西峰区)

(4)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和“传家训亮家风”道德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建立村镇、社区孝道“红黑榜”,大力宣传孝老爱亲的典型事迹,曝光不孝子孙的恶劣案例,切实用社会舆论激发人们的道德良心。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家长学校、学生家长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引导家长提高素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育好子女。(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西峰区)

(5)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进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报国志向,增强责任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西峰区)

(6)深化文明“窗口”创建。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政务、医疗、商业零售、公交车、出租车、车站、民航机场、银行、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供热、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税务、“110”、派出所、车管、交警等28个“窗口”服务行业的管理,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一是加强环境建设,完善必要的环卫、消防和便民服务设施,消防、禁烟等标志标识明显,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二是加强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着装要统一、语言要文明、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三是尽量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落实服务对象排队不超过15分钟的规定;四是进一步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全面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践行服务承诺,妥善解决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五是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庆阳银监分局、庆阳邮政集团公司、庆阳电信公司、庆阳移动公司、庆阳联通公司、庆阳广电网络公司、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庆阳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庆阳宾馆、市城乡供水总公司、西峰区)

加强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负责,大力开展市民文明行为教育五项活动。

(1)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在窗口行业、党政机关,大力开展以规范仪态、服饰、服务用语为主要内容的争做“文明礼仪示范员”、“文明礼仪示范岗”活动,树立文明形象;在社区、楼院、家庭,广泛开展以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礼让友好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进万家”活动,构建和谐人际关系。(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继续在餐饮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张贴宣传文明用餐提示标语,开展剩饭剩菜打包服务。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努力提升全民节俭意识。(责任单位:市食药监督局、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单位、西峰区)

(3)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突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文明交通警示牌,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员、文明劝导志

愿者,开展常态化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劝阻纠改市民闯灯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峰区)

(4)开展网络文明创建活动。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网上精

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网络道德和网络文明。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内各网站)

(5)开展“百姓百件文明顺眼事”活动。大力开展“百姓百件文明顺眼事”征集活动,收集群众中的“金点子”、“妙方子”,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人民群众福祉和切身利益,年内做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各部门)

由市文明办牵头,西峰区和市直各部门、市区属各新闻媒体负责,全面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

1、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知人晓人行人动”工程,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文明志愿者进入社区、街道发放宣传,通过专题会议、主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努力提升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2、突出市区南北大街、长庆路、九龙路三条主干道和主要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影剧院、社区、车站等,运用户外广告、电子屏、道旗、灯箱、车载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持续刊播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口号。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单位内外宣传橱窗、宣传牌匾、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持续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西峰区)

3、陇东报、庆阳广播电视台在用好《创建文明城市,享受美好生活》、《文明庆阳》、《文明城市大家谈》等专栏、专题开展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治、“窗口”单位服务和市民教育等重点,坚持每月策划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每季度策划开展一次重大宣传。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部署和生动实践,宣传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创建工作给市民群众带来方便和实惠。同时在陇东报、庆阳广播电视台、庆阳文明网开展“不文明陋习曝光台”,定期曝光批评市民不道德、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陇东报社、庆阳广播电视台、庆阳文明网)

4、陇东报常年开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栏目,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市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6条(次),在6:00至8:00之间、11:00至13:00之间,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2条(次);市电视台在《文明庆阳》《透视庆阳》《民生庆阳》《平安庆阳》等重要时段,每日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10条(次),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4条(次)。中国庆阳网、庆阳市委网、庆阳文明网和各单位    专业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责任单位:陇东报社、庆阳广播电视台、中国庆阳网、庆阳市委网、庆阳文明网等网站)

5、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准确掌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查找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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