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如何确保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摘要:2016年4月8日上午9:30时,庆阳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有关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市道交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市交警支队副政委范永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左丽萍以及部分公安干警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新闻发言人梁俊源主持。为了确保全市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市公安局采取如下六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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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庆阳网  2016年4月8日上午9:30时,庆阳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有关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市道交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市交警支队副政委范永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左丽萍以及部分公安干警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新闻发言人梁俊源主持。

印象庆阳网记者:请问庆阳如何确保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左丽萍:为了确保全市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市公安局采取如下六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以超常的决心、超常的措施、超常的工作力度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抓考核。全体民警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因执法方法不当引发事端,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整治重点。认真研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严格按照省厅《关于深化全省公安交警勤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科学安排勤务,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路面一线,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查处率,有效解决勤务安排与路面违法特点关联度不高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等媒体和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强大声势和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县(区)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制定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实现马省长今年提出的 “一严格、三提升、两改进、一下降”的目标任务,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一个大的改观。“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当日,各县(区)累计查处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不低于各县(区)第二季度任务总数的50%;对专项整治行动中不负责任,对因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经过事故调查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甘公办发〔2014〕200号),对县(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求各县(区)公安局要及时上报行动方案、图片资料、联络人和联系电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公安局要确定专人每日上报工作信息。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县(区)上报的数据,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日通报排名,对虚报、瞒报、迟报工作情况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行动战果不明显的县(区),市局将约谈县(区)公安局长和分管局长。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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