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在春等4名同志任免决定的公告

摘要:决定任命:李在春为市司法局局长;马文哲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5年9月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在春为市司法局局长;马文哲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郭德全为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丁晓峰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小强的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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