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关于多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中共庆阳市委2013年11月23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多辉同志任陇东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免去市委讲师团团长职务;

马海英同志任市委讲师团团长;

徐亚梅同志任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职务;

李小虎同志任市文明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康同志任陇东报社副县级编委,免去陇东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职务;

张雷欣同志任市委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潘维民同志任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免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南雪琴同志任市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免去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职务;

王爱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正县);

陈建学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正县),免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岁社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正县),免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张志龙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王金龙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陈芳玲同志任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韩克旺同志任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正县);

于吉平同志任庆阳七中(庆阳师范)党委书记;

张复帼同志任庆阳电大·教师进修学校党委书记;

杭小平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王文军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

安石同志任市文联副调研员;

张同焕同志任庆城县委常委;

张仲锁同志任正宁县委常委;

郭光明同志任华池县委常委。

免去:

王鹤群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陇东报社党委书记、社长职务;

贾鑫元同志市文明办副主任职务;

刘凤江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职务;

张国杰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剡正新同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韩仕文同志市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云天祥同志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李文虎同志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闫斐同志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委书记职务;

闫莲莲同志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

田兰生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袁耀强同志庆阳师范党委书记职务;

李自强同志庆阳师范党委副书记职务;

房选民同志庆阳电大.教师进修学校党委书记职务;

王郁军同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郭仁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段思圣同志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职务;

徐惠民同志庆阳二中党支部书记职务;

杜文军同志正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白虎玺同志华池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庆阳市委

2013年11月23日

(编辑 辛荣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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