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启动9年来,庆阳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租赁补贴与实物分配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筹集房源,不断扩大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4万多户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印象庆阳网讯 2016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启动9年来,庆阳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租赁补贴与实物分配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筹集房源,不断扩大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4万多户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一是创新思路,加大保障力度。全市住建部门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新建、改建、配建、回购等多种形式筹集保障房房源。对廉租房、公租房重点采取市、县区政府建设和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的方式实施,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重点采取政府限地价、限房价的方式,企业投资建设,主要解决市区内的重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失地农民等大群体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乡镇距县城偏远、职工居住条件差、留不住人的问题,庆阳市率先在甘肃省创新型建设了乡镇公租房。
二是强化措施,加强项目监管。在项目建设上,各级住建部门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税费减免、优先供应土地、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将其作为年度基本建成任务的重点,实行基础配套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在资金筹措管理上,采取向上争取一点、地方财政补贴一点、施工方先期垫资一点、推进共有产权管理回笼一点的办法,破解资金难题,落实资金专户管理,实行年度审计,及时查处整改问题,确保了资金管理规范。在质量安全管理上,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标准,实行定期巡查和建设、监理、安全、验收责任终生制。
三是健全制度,加强分配管理。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的同时,庆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配套制定了《庆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庆阳市廉租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庆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庆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庆阳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在保障对象确定上,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民政、住房保障等部门协调联动,层层把关。在保障房分配上,实行电脑公开摇号,纪检监察、公证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购户代表全程监督,现场公布结果。在产权管理上,对廉租房实行共有产权管理,公租房实行配租管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实行限价出售、5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管理。
四是积极探索,加强后续管理。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切实加强保障房分配后续管理,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复查已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实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动态化管理,按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核定,三年一调整。积极推行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实行先核定物业收费标准、后公开选聘物业企业,采取包干制,促使全市保障房与商品房物业管理接轨运行。
2008-2015年,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7184套,占任务22048套的123.3%,完成投资62.55亿元。截至2016年8月底,竣工26360套,竣工率97%,分配入住25144套,入住率95.4%。其中,公租房(廉租房)开工12004套、占任务11502套的104.4%,完成投资18.6亿元,竣工11180套、竣工率93.1%,分配入住9964套,入住率89.1%;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3858户(次),1.362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