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摘要:11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甘肃省优化失业保险金地区类别设置、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11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甘肃省优化失业保险金地区类别设置、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省失业保险金地区类别由原来的四个类区调整为三个类区,其中一类地区15个、二类地区19个、三类地区54个,取消四类地区。

此次待遇提标力度全面覆盖各地区,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实现统一上涨。其中,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818元调整至1980元,二类地区由每月1764元调整至1917元,三类地区由每月1719元调整至1872元。

据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房惠玲)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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