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常见问答

摘要:请您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官网。选择“个人登录”—选择“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理”中选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企业开办流程选择您要办理的经营主体类型,对所需信息进行填报。在名称检查流程-依次选择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系统会自动校验名称是否合规。在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申请人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提交业务申请及申请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开办餐饮店名称核准的标准是哪些?

请您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官网。选择“个人登录”—选择“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理”中选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企业开办流程选择您要办理的经营主体类型,对所需信息进行填报。在名称检查流程-依次选择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系统会自动校验名称是否合规。在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申请人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提交业务申请及申请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想要开办餐饮店,在已有企业营业执照的前提下,下一步该如何进行办理?

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首页找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专栏找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正确办理区划,根据智能引导,选择已办理营业执照,核验您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信息是否正确,核验无问题按照问答引导,选择正确的预检条件进行办理即可。

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新办”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不得超出登记证(卡)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经营等场所,具有与食品贮存条件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与开放式厕所、化粪池、污水池、家禽家畜圈(舍)、垃圾场(站)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应在二十五米以上;

3、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4、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5、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7、食品添加剂应当专区(柜)存放、专人保管,有专用的称量器具;

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9、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和口罩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10、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1、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12、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回流入食品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开办餐饮店名称核准的标准是哪些?

请您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官网。选择“个人登录”—选择“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理”中选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企业开办流程选择您要办理的经营主体类型,对所需信息进行填报。在名称检查流程-依次选择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系统会自动校验名称是否合规。在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申请人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提交业务申请及申请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开办餐饮店装修有哪些规定?

办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规定,餐饮服务场所应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初加工、切配、烹饪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清洁工用具存放场所等。

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坦防滑、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洗、消毒的需要。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

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洗。食品处理区内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包括初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铺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闭合严密,采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结构上应易于维护、清洁。需经常冲洗场所的门,表面还应光滑、不易积垢。餐饮服务场所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等设施,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门的缝隙应小于6mm。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

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无毒、无异味、坚固、无裂缝、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具备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掉落的条件和管理措施。食品烹饪、食品冷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区域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不吸水、耐高温、耐腐蚀。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的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下落。水蒸汽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

食品处理区应有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食品制作需要。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洗手设施应采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洗手设施附近应配备洗手用品和干手设施等。

食品处理区内的操作场所应根据制作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及水产品原料应分别设置清洗水池。

应分别设置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原料的容器和制作使用的工用具,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食品制作使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制作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应配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处理设备或者煮沸设施设备。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与设备的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应分别设置餐用具、食品原料、清洁工用具的清洗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配备计量工具,分别设置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应采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

应设置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专用保洁设施。保洁设施应采用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清洁工用具等存放设施应与食品存放设施、餐具保洁存放设施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非手动带盖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存放容器应与食品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放容器和制作工具、设备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根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应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者贮存场所、贮存设施以及冷冻、冷藏设施。按照规定需留样的,应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同一库房内贮存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的,应分设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库房应设通风、防潮设施。冷冻、冷藏柜(库)应设有可正确指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

食品处理区产生油烟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

更衣区与食品处理区应处于同一建筑内,应位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附近,更衣设施的数量应满足需要。

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卫生间应设置独立的排风装置,排风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或就餐区。卫生间的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开设置。卫生间出口附近应设置符合条件的洗手设施。

来源:华池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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