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全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决定建立全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家库,现面向庆阳市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全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决定建立全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家库,现面向庆阳市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不受地域、工作单位性质限制。欢迎市内水利、水土保持、林业草原、工程质量检测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踊跃申报。
二、征集专业
水工、水保、林草、质检及其他与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的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熟悉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现场检查、技术评审等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对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
4.能够保证按要求参加专家库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水工、水保、林草、质检等上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即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水土保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
3.具有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水土保持工程(或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经历。
四、专家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参与以下工作:
(一)参与全市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技术文件的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
(二)参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抽查、质量鉴定等工作;
(三)参与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等工作;
(四)参与水土保持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
五、征集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庆阳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可由本人直接申报。
(三)资格审查。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实或综合评审。
(四)社会公示。对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政务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正式入库。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管理,聘期3年。
六、申报材料
(一)《庆阳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1份(含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如有)。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由本人签字确认。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截至2026年10月30日18时,以邮件发送时间或寄达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纸质、电子两种方式均可,任选其一。
1.纸质材料:报送至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规划科(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40号,邮编:745000),信封正面注明“专家库申报”字样。
2.电子材料: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bjghk8215361@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专家库申报+姓名+专业方向”。
八、其他事项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定期调整、补充和更新。
2.入库专家参加技术评审、检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支付劳务报酬。
3.入库专家应客观公正、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工作信息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视情节清退出库。
4.本公告由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泽星
联系电话:0934-8215361
监督电话:0934-8212304
特此公告。
附件: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家库专家的公告.doc
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