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百问百答(七)

摘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负责、各司其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核查、定量定性的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原则是什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负责、各司其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核查、定量定性的原则。

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县级初验报告、项目竣工图及矢量数据、工程量复核报告、耕地质量评价报告、新增耕地测算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报告、群众满意度测评报告、资金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等资料。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占地补偿吗?

没有占地补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属于政府出资修建的公益性工程,形成的工程设施原则上归项目区土地所有者所有,由受益农户无偿使用。建设过程中涉及少量占地的,一般通过项目区内补划方式解决,不涉及土地征收,因此不适用征收土地补偿制度。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仅用于相关工程建设,没有专门用于占地补偿方面的资金安排。

无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有哪些后果?

国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

项目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项目的,可被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与不合格的条件各是什么?

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1)项目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建成,工程质量达标,工程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稳定,项目功能发挥正常;

(2)中央投资、省市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财务管理规范,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出具审计报告;

(3)遵循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落实;

(4)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组卷规范完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应评定为不合格:

(1)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或工程质量不达标;擅自对项目进行重大变更或项目主体功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2)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情况;财务弄虚作假,挪用、侵占或套取国家资金;

(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严重缺失;

(4)影响验收的其他事项。

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组织参建单位开展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发现竣工验收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对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什么时候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类分级评价?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结合初步验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24),同步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分类分级评价。

就现阶段而言,优先对2025年12月1日以后开展初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分级评价。 此后逐步掌握、动态跟踪全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与竣工验收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是紧密关联但定位、职责不同的两项核心工作,二者共同服务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最终把关。

主要区别是:

一是目的不同。评价目的是统一评价尺度与方法,通过科学指标体系对已建成项目的建设质量进行综合评判,旨在提升农田建设成效、强化监测监管,引导后续建设行为更符合“旱能浇、涝能排、机能耕、产能增”的要求。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项目是否按批复和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内容、质量是否达标、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工程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决定项目是否可以交付使用。

二是对象和范围不同。评价的对象是已建成项目的耕作地块,通过划定“评价单元”的方式进行评价,范围聚集于田、土、水、路、粮及其他基础设施的质量相关区域。竣工验收的对象是整个项目全流程建设成果,包括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等,范围覆盖立项、设计、施工、资金、权属、档案等全环节。

三是内容与依据不同。评价内容聚焦“田、土、水、路、粮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具体指标,通过指标分档打分和综合评价,最终划分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优等(分值≥90)、良等(80~89)、中等(70~79)、一般(60~69)、不合格(<60)五个等次。竣工验收内容则涵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合规性、资金管理、权属调整、档案完整性、后期管护责任等。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原则通过、不合格。评价依据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24);竣工验收的依据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6号)。

四是时间节点与结果应用不同。评价是“建后评价”,可在项目建成后的全生命周期内开展,可分为竣工验收阶段、稳定运行阶段、周期性监测阶段三个时间节点,评价结果作为竣工验收参考依据,也可作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竣工验收通常在项目完工1年内开展而并非周期性工作,验收结果直接决定项目是否合格交付,是资金结算、资产移交、后期管护的前提,不合格项目需整改后重新验收。

简而言之,建设评价是“质量评价”,回答“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达到什么等级”的问题;竣工验收是“过关性”检查,回答“项目建没建成、合不合格、能不能用”的问题。两者在初步验收环节同步推进、在竣工验收环节复核确认,共同构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完整闭环。

分类分级评价为不合格的耕作田块可以认定为高标准农田吗?

不可以。各地需依据高标准农田评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对于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耕作田块,不能认定为高标准农田。

评价为不合格的耕作田块,评价报告中应重点分析不合格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水”相关指标是重中之重,一旦处于最低档即直接判定不合格,整改时须优先解决灌溉水源和排涝能力问题 。

管护资金有哪些来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坚持量质并重、保障建设成效、符合有关资金投入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地方建设资金中,按照不超过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政府总投入1.5%的比例提取管护资金。

也可以引导有条件的社会投资、金融机构等投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管护主体可通过自主投工筹资、社会捐赠、工程设施运行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等方式筹措管护资金。

来源: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樊海龙

编辑/赵俊阳
未标明由印象庆阳网(www.yinxiangqingyang.com)原创的文章,均为公益转载或由网民自行上传发布。网站所有文章均不代表我站任何观点,请大家自行判断阅读。文章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站删除。感谢理解,致敬原创!站务邮箱:931548454@qq.com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