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满足缴存人自住住房装修需求,持续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压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惠民新政。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满足缴存人自住住房装修需求,持续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压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惠民新政。
提取条件
自住住房产权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购房10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提取额度
同一套住房可同时提取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乘以1500元/㎡核算,合计不超过20万元。
提取频次
缴存人及配偶购房10年内每人仅可提取一次。
提取资料
身份证、10年内的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婚姻状况证明(配偶提取时提供)。
办理途径
关注“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提取业务—装修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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