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庆阳法院实际情况,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提升全市法院先行调解工作质效的实施方案》,以系统性举措推动先行调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庆阳法院实际情况,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提升全市法院先行调解工作质效的实施方案》,以系统性举措推动先行调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方案》从制度完善、流程优化、联动协同、能力提升、示范引领五个维度系统部署,推动核心业务指标全面进位。系统提出全面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积极推广示范文本要素式调解法、统筹推进“共享法庭”扩点布局等十四项具体举措,为全市法院提升先行调解工作质效提供了清晰路径和有力遵循。
《方案》要求,要严格落实先行调解制度,协同综治中心优化案件分流机制,确保各院均衡发力、不留短板。要深度激活“总对总”联动解纷效能,持续深化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与调解标准,定期通报均衡办案进度,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基础上,持续强化先行调解力度。截至8月底,先行调解案件总量达11380件,其中委托调解7364件,法院调解4016件,调解成功7521件。基层法院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功能区和立案窗口,派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共67人,依托综治中心一体化平台开展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自2025年起,最高法院调整民事案件立案前调解为登记立案后调解,将先行调解纳入审判全流程管理,庆阳中院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推动先行调解全面铺开,做到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实质解纷。
庆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机制建设,细化先行调解适用标准和操作流程,健全诉调对接与工作考核制度,深化数字赋能,注重源头治理,以务实举措补齐短板、锻造长板,推动先行调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