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挖掘西北民歌文化内涵,传承弘扬优秀民间传统文化,发掘西北区域优秀民歌演唱人才,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有力助推“乐享金秋·美在正宁”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陇塬清韵 唱响正宁”正宁县西北民歌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挖掘西北民歌文化内涵,传承弘扬优秀民间传统文化,发掘西北区域优秀民歌演唱人才,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有力助推“乐享金秋·美在正宁”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陇塬清韵 唱响正宁”正宁县西北民歌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陇塬清韵 唱响正宁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正宁县委、正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正宁县委宣传部、正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24:00
(二)线上预赛:2026年9月16日—9月17日
(三)决赛盛典:2026年9月22日19:30,在正宁县体育场主会场举办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北五省(区)广大民歌爱好者,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凡热爱西北民歌、具备一定演唱水平的个人及团体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演唱形式灵活多样,支持独唱、二重唱、小合唱、演唱+伴舞等表演形式,组合内成员可以另外参加独唱,但独唱曲目与组合曲目不得重复,参赛伴奏由选手自备。
五、报名方式及视频报送要求
参赛者须填写参赛报名表,同步提交参赛演唱视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杨琳丽
联系电话:18219847997
报名邮箱:673755331@qq.com
视频报送规范
1. 所有参赛视频须在2026年9月15日24:00前报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视频统一为MP4格式。
2. 参赛视频须为一镜到底实景原声演唱,严禁假唱、对口型、后期替换音频、剪辑拼接、叠加录音棚成品音频等违规行为。
3. 录制画面须完整呈现选手面部及全身(半身)状态,口型清晰可见、面部无遮挡;禁止佩戴入耳式耳机录制,伴奏现场外放同步录入画面,可佩戴头戴式耳返且全程镜头可见。
4. 提交视频为原始录制文件,不得二次转码、剪辑、修改,须完整演唱整首参赛曲目。
5. 选手提交视频即视为自愿签署诚信参赛承诺。组委会将对存疑作品开展线上视频复核,一经查实存在演唱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六、赛事安排
(一)线上预赛
组委会统一收集整理参赛作品,组织西北五省(区)权威文艺专家集中评审打分,按照得分排名择优确定晋级决赛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
(二)现场决赛
晋级选手集中参加现场决赛,由专业评委现场综合打分、现场排名,决赛曲目可与预赛曲目一致。决赛优秀节目将优先推荐参与“乐享金秋·美在正宁”农文旅商融合促销费宣传推介活动闭幕式展演,并择优组织参与知名歌手联动集中展演。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现金奖励及荣誉表彰,所有获奖选手、团体均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1.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2.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0元;
3.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
4. 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组合节目以整体节目为评奖单位,同一节目只授予一份奖项。
八、评审规则
本次大赛特邀西北五省(区)音乐艺术家协会主席、行业知名艺术家、专业音乐专家组成评审组,全程公正执裁。评分总分100分,含演唱功底、作品演绎、创新表达、舞台风貌四项评分维度。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排序定档,全程公开透明、规范严谨。
九、相关说明
1. 本次赛事为纯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全程免收报名费、参赛费。外地晋级选手赴正参赛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选手参赛产生的音频、视频、影像资料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可用于赛事展播、公益宣传、文旅推广等非商业用途。
3.本次赛事邀请公证、纪检监察部门对赛事报名审核、赛程开展、评委评审、结果公示等全流程进行公正监督,确保赛事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全体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
4. 如遇极端天气、设备故障、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主办方有权酌情调整赛事时间、场地,并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公告。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赛事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陇塬清韵 唱响正宁”正宁县西北民歌大赛报名表.doc
“陇塬清韵 唱响正宁”
正宁县西北民歌大赛组委会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