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根据全市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6”集中行动工作部署,现发布本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根据全市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6”集中行动工作部署,现发布本公告:
一、奖励对象
举报本市范围内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含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举报人一次性举报多个违法行为)。
二、举报范围
1.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
2.利用非法流动车辆或改装车辆运输及销售成品油行为;
3.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运输实物与货单不符等,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物流园、建筑工地等地无资质擅自设立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私自销售行为;
5.私自设立黑窝点生产、勾兑(调和)、销售成品油行为;
6.购销走私成品油行为;
7.使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行为;
8.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9.加油站利用“一站多账户”、不经销售数据系统配送等违规手段减少销售收入,实现偷税漏税行为;
10.其他违反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行为。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500元-10000元。
四、举报电话
13034192110 13034193110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五、时间期限
本奖励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整治工作结束日止。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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