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将《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电力保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24日印发的《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庆政办发〔2021〕83号)同时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管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电力保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24日印发的《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庆政办发〔2021〕83号)同时废止。
2026年8月3日
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事件分级
2.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 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3.3 电力企业
3.4 重要电力用户
3.5 信息联络员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监测和风险分析
4.2 预警
4.3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措施
5.3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6.2 事件调查
6.3 善后处置
6.4 恢复重建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7.4 技术保障
7.5 应急电源保障
7.6 资金保障
8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8.1 宣传教育
8.2 培训
8.3 应急演练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9.2 供电现状
9.3 风险分析
9.4 应急电源建设及配套能力
9.5 监督检查
9.6 预案管理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和快速地处置我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庆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的生产、输送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造成电网减供负荷,导致大面积电力供应中断并引起连锁反应,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庆阳电网现有规模单独不应构成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 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3.1 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3.2 县(区)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4.1 全市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4.2 某一县(区)电网用户全部停电(按照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标准划分)。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1.1 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庆阳市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市政府有关协调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庆阳军分区、武警庆阳市支队、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及市内发电企业。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宣布进入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停电事件应急响应;传达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省政府、市政府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
发生跨庆阳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3.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及时报告;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省工信厅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工作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本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调控管控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修复项目建设,为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组织应急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调拨和紧急调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市教育局:指导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停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市工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相关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公共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及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情、旱情的检测预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大面停
电事件应急工作宣传和相关信息发布。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事发地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情的发展和蔓延。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电力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林草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处置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市能源局:负责电网恢复所需建设项目规划,做好紧急状态下电力保障有关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庆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协调驻军参加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灾难抢险工作。
武警庆阳支队: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牵头电力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抢修受损电网设施设备,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电力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组织跨区域的电网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组织事发地供电企业为居民基本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安置点等设施临时供电,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市内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电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3.2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市内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或上级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工作,向各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现场指挥部下设5个组:
3.2.1 综合协调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根据情况及时调拨应急发电车和调运应急物资;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3.2.2 电力恢复组:由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武警庆阳支队、正宁电厂等单位和企业组成。主要负责组织专家人员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实施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处置。
3.2.3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能源局、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2.4 综合保障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局、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主要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
3.2.5 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3 电力企业
市内各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要健全本企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抢修恢复电网和发电机组运行。
3.4 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安工作。
3.5 信息联络员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市内供电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能源、气象、水务、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能源、气象、水务、林草、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庆阳市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三种,分别对应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庆阳市不涉及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故预案中预警等级不设置红色预警)。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用户接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4.2.2 预警信息发布
供电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的县(区)工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受影响区域工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Ⅳ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中、省驻庆电力企业同时报告省能源局。
4.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各级地方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供电企业应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县(区)工信部门报告,中央电力企业同时报告能源部门。
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县(区)工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
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工信局(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
对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受影响区域县(区)工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工信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工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5.1.1 Ⅰ、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种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庆阳电网规模虽不构成该等级,但甘肃电网发生包括庆阳电网在内的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按此等级执行)和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省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负责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相关工作。
5.1.2 Ⅲ、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县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三、四级应急响应,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对相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指挥部报告。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市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应对。
5.1.3 对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决定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
5.1.4 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市、县(区)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网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水、气、油、热供应等企业启用应急供应措施,保障居民生活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车站及其它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5 加强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3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Ⅲ、Ⅳ级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Ⅰ、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决定宣布解除。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分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相关县(区)应急机构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
6.2 事件调查
发生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报请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6.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市内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确保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 技术保障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使用,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有关单位要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和电力企业要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要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以及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8.1 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停电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对停电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8.2 培训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救援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专业应急救援的水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演练。
8.3 应急演练
市、县(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和用户的电气装置连接而成的一个整体。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本预案所指减供负荷均为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等方式造成短时间停电后恢复负荷不在此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供电现状
2025年庆阳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7.6亿千瓦时,全市最大负荷攀升至1320兆瓦,辖区内所有高危及重要用户均设有双电源,全市供电可靠率99.87%。庆阳电网网内电源总装机1056.35万千瓦,其中煤电200万千瓦、占比18.93%,新能源853.56万千瓦、占比80.8%。新型储能69.5万千瓦/259万千瓦时。
9.3 风险分析
330千伏西峰变110千伏母线为双母线接线,任一母线检修期间,运行母线故障,将造成西峰变供电区域负荷全停,最大损失负荷316兆瓦,占庆阳电网最大用电负荷的26.33%,环县变、董志变、合水变、阜城变110千伏变电站不满足N-1运行要求。
9.4 应急电源建设及配套能力
应急电源情况:配备应急发电车3台,应急发电机30台,UPS移动电源、泛光灯(带发电机)等电源设备50台。应急队伍情况:按照灵活机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建成专业化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共9支110人,其中市级1支30人,8县(区)各1支,每支10人,覆盖输电、变电、配电等主要专业。
9.5 监督检查
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9.6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各县(区)政府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县(区)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工信局)备案。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庆阳市电力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电力保障应急指挥组
2.2 应急指挥组办公室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电力保障专家组
2.5 县(区)组织指挥机构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3.2 响应分级
3.3 调整原则
3.4 响应措施
3.5 信息发布
3.6 响应结束
4 后期处置
4.1 设施恢复
4.2 征用补偿
4.3 总结评估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队伍保障
5.4 交通保障
5.5 能源保障
5.6 经费保障
6 预案管理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供电现状
7.3 风险分析
7.4 应急电源建设及配套能力
7.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供电保障和电力恢复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电力损失和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管理规定、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甘肃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规定、规程、标准及《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特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电力保障应急指挥组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建市电力保障应急指挥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组),指挥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局局长和国网庆阳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组成。各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保障工作。应急指挥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署要求,指挥、协调全市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级别和电力设备设施受损实际情况,决定发布、调整和结束应急响应;
(3)统一调度全市电力应急资源,协调各成员单位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科学开展应急决策指挥;
(4)研究安排电力保障应急工作,统一发布电力保障相关信息,指导全市电力保障应急工作。
2.2 应急指挥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国网庆阳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应急指挥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指挥组各项决策部署,牵头开展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跟进工作进展;
(2)负责电力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及时掌握、报告电力保障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组织相关方面开展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后评估,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
2.3 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电力保障工作需要,由应急指挥组办公室在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授权市内相关供电企业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4 电力保障专家组
应急指挥组根据工作需要,视情组建突发事件电力保障专家组,负责突发事件电力保障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准备、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终止建议,参与制定应急方案和技术方案,提供电力保障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2.5 县(区)组织指挥机构
县(区)电力保障应急指挥组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应急指挥组的指挥调度,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保障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级别、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停电范围以及事态发展趋势,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由应急指挥组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
3.2 响应分级
一级应急响应:全市电力缺口达到60%以上。
二级应急响应:全市电力缺口达到40%-60%;负荷150兆瓦以上县(区)电力缺口达到60%以上。
三级应急响应:全市电力缺口达到20%-40%;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区)电力缺口达到40%-60%;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县(区)电力缺口达到60%以上。
四级应急响应:全市电力缺口达到10%-20%;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区)电力缺口达到20%-40%;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县(区)电力缺口达到40%-60%。
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由应急指挥组办公室研判,报应急指挥组同意后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3 调整原则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响应级别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电力保障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现场抢险救援实际情况,经应急指挥组研判同意后,可以调整电力保障应急响应级别。
3.4 响应措施
3.4.1 一级响应措施
(1)根据通报的灾情信息,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及时掌握电力设备设施受损及一、二级重要用户停电情况,初步研判电力保障基本需求;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同时报请市政府召开紧急联席会议,调集全市电力应急资源和力量,按照应急队伍不少于16支、应急队员不少于100名、应急发电车不少于3台、发电机不少于20台准备,根据实际保障需求调拨发电车、发电机和人员队伍等资源。
(2)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组织落实电力保障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值守。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出动应急发电车辆开展电力保障。
(3)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研判会,研究电网运行方式调整以及重点场所、重要用户、特殊用户电力保障措施。
(4)国网庆阳供电公司调集各成员单位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电力保障工作,做好事件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
(5)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统筹发布电力保障应急工作相关信息,跟踪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
3.4.2 二级响应措施
(1)根据通报的灾情信息,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及时掌握电力设备设施受损及一、二级重要用户停电情况,初步研判电力保障基本需求,分区域梳理受灾区域人员、装备、物资等基本情况。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同时报请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调集全市电力应急资源和力量,各区域按照应急队伍不少于8支、应急队员不少于50人、应急发电车不少于2台、发电机不少于10台、照明类设备不少于20台准备,根据实际保障需求调拨发电车、发电机和人员队伍等资源。
(2)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组织落实电力保障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汇集电力保障应急信息。
(3)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协调调集全市电力应急队伍、出动应急发电车辆开展电力保障,牵头落实电力保障各项措施,组织做好现场应急照明、应急救援、灾民安置点等供电保障工作。
(4)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牵头开展电力保障应急会商研判,研究重点场所、重要用户、特殊用户电力保障措施。
(5)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统筹发布电力保障应急工作相关信息,跟踪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
(6)国网庆阳供电公司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每日8时至22时,每2小时向应急指挥组汇报电网恢复、现场供电、重要用户供电等情况。
3.4.3 三级响应措施
(1)根据通报的灾情信息,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及时了解电力设备设施受损及一、二级重要用户停电情况,初步研判电力保障基本需求,分县域梳理受灾区域人员、装备、物资等基本情况。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调集全市电力应急资源和力量,各县(区)按照应急队伍不少于4支、应急队员不少于24人、应急发电车不少于1台、发电机不少于6台、照明类设备不少于10台准备,根据实际保障需求调拨发电车、发电机和人员队伍等资源。
(2)国网庆阳供电公司派出应急抢修队伍、出动应急发电车辆开展电力保障,组织做好现场照明电源、应急救援、灾民安置点等供电保障工作。
(3)必要时,国网庆阳供电公司派出专家成立现场处置专项工作组,指导开展电力抢修和供电保障工作。
(4)国网庆阳供电公司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每日8时、12时、18时、22时向市工信局汇报电网恢复、现场供电、重要用户供电等情况。
3.4.4 四级响应措施
(1)根据通报的灾情信息,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及时了解电力设备设施受损及一、二级重要用户停电情况,初步研判电力保障基本需求,按县域梳理受灾区域人员、装备、物资等基本情况。按照电力应急队伍不少于2支、应急队员不少于12人、发电机不少于3台、照明类设备不少于5台准备,根据实际保障需求调拨发电机、人员队伍等资源。
(2)根据初步研判情况,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及时派出县级电力应急抢修队伍携带发电机对重要用户开展电力保障,组织做好现场照明电源、应急救援、灾民安置点等供电保障工作。
(3)国网庆阳供电公司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每日8时、18时、22时向市工信局汇报电网恢复、现场供电、重要用户供电等情况。
3.5 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组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应急指挥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
3.6 响应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终止应急响应。
4 后期处置
4.1 设施恢复
电力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应急指挥组要求,各电力企业对现场恢复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制定合理有序的恢复方案。
4.2 征用补偿
电力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归还征用的电力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3 总结评估
电力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指挥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电力管理部门要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网企业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加大技术投入,借鉴先进经验,持续完善电力应急技术支撑体系。
5.2 装备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要掌握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情况,确保救援装备数量和质量满足本区域电力保障应急响应需求。
5.3 队伍保障
应急指挥组办公室要加强电力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评估,不断提高电力保障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电网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分级分类建立电力应急队伍储备机制,扩充应急抢修人员储备,强化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确保突发状态下随调随用,满足电力保障应急需要。
5.4 交通保障
在电力保障应急工作中,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为电力保障应急车辆提供通行条件,并依据规定减免相关通行费用。
5.5 能源保障
事发地电、油、气等相关能源单位要做好电力保障用油、用气等供应保障,确保应急抢险条件下电力供应正常。
5.6 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电力保障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予以保障。因电网安全事故造成的电力保障、恢复等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
6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牵头编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应结合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电力保障应急预案,明确运行机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联动响应等内容。县(区)电力保障应急预案报市工信局备案。
市工信局指导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加强对电力保障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国网庆阳供电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电力保障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供电中断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供电中断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供电现状
庆阳市七县一区供电保障由国网庆阳供电公司承担,2025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7.6亿千瓦时,全市最大负荷攀升至1320兆瓦,辖区内所有高危及重要用户均设有双电源,全市供电可靠率99.87%。庆阳电网网内电源总装机1056.35万千瓦,其中煤电200万千瓦、占比18.93%,新能源853.56万千瓦、占比80.8%。新型储能69.5万千瓦/259万千瓦时。
7.3 风险分析
庆阳电网位于甘肃电网的东北部,属末端电网,按网架结构、供电分区,主要分为330千伏主网、110千伏北部、中部、南部电网。通过330千伏崆西线、崆木线、崆志线、朝乐线4条跨地区通道与大电网连接,110千伏金眉线、柳镇线为事故备用电源。庆阳电网受地域等因素影响,新能源资源丰富,“双高”特点明显,电网安全与电力保供、新能源消纳间的矛盾突出,“网源荷”发展不均衡导致的电力电量紧平衡依然严峻;中部负荷较大,依赖330千伏西峰变供电,发生停电风险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运行、维护任务十分繁重;外力破坏、盗窃盗割电力设施问题时有发生。
7.4 应急电源建设及配套能力
应急电源情况:配备应急发电车3台,应急发电机30台,UPS移动电源、泛光灯(带发电机)等电源设备50台。应急队伍情况:按照灵活机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建成专业化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共9支110人,其中市级1支30人,8县(区)各1支,每支10人,覆盖输电、变电、配电等主要专业。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电力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电力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协调指导做好电力保障信息发布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电力应急保障舆情风险防范和应对准备。
市发展改革委:协调修复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电力设施恢复。
市工信局:指导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开展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组办公室开展有关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电力保障各项措施。
市公安局:指导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备设施、救援物资和工作现场安全保护工作,组织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停电区域地图、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基础测绘成果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提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和电子地图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为电力应急车辆、电力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保障,做好抢险救援物资、抢险救灾人员运输及公路运输通道畅通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撑,负责处置突发事件水利资源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宣传和相关信息发布。
市应急局: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市能源局:负责电力调度和电力保障的事后建设恢复规划相关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实况监测分析,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国网庆阳供电公司:科学安排灾害情况下电网运行方式,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和供电安全。组织资源力量做好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电力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