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任命: 李致明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免去: 彭鸿嘉的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致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2026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致明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免去:
彭鸿嘉的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致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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