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庆城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庆城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须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庆城县户籍人员,且在庆城县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持申报所需资料向经营实体所在地乡镇(社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人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提交申请资料审核盖章后,提交县人社部门审定。
(二)经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申报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庆城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3.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员工工资发放相关凭证(银行账户流水)
6.“三合一”(门头、申请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电子版。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还需提供《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入乡农民工还需提供庆城县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证明(附件2);。
以上所需资料均一式两份,证件类资料需本人持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随资料存档。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按申报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庆城县政务大厅三楼(就业局306室)
联系人:赵莉
联系电话:0934-3210272
附件: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