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农财函〔2026〕36号)文件要求,现将华池县2026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兑付工作公告如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农财函〔2026〕36号)文件要求,现将华池县2026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兑付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6年跨省就业、省内县外就业的华池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下同)。
二、补助标准
(一)跨省就业
对2026年跨省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每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600元。
(二)省内县外就业
对2026年省内县外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每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300元。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华池县2026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1);
2、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本年度3个月(或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4、本年度3个月(或3个月以上)工资证明(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或工资表等),付款方账户名必须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
5、用人单位提供的本年度3个月(或3个月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在职证明。
以上3、4、5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二)申报流程
1、村级初审。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负责审核佐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报乡(镇)政府审定。
2、乡镇审定。各乡(镇)负责对村委会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定,纸质版存档。并将最终核定的《华池县2026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就业奖补>审批花名表》(附件2)报送县就业局,不得将享受财政补贴、务工未满3个月等不符合补助条件人员推荐上报。
3、县级拨付。县就业局汇总复核,将符合补助条件人员在县级媒体平台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后报县财政部门拨付。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