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2日,庆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玉静、第七检察部主任冯海霞列席正宁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题审议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开展现场指导。
6月22日,庆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玉静、第七检察部主任冯海霞列席正宁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题审议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开展现场指导。
该案系典型的“一对一”言词证据案件,隐蔽性强、定性争议大,核心焦点集中在言词证据采信与行为人主观明知认定上。会上,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情及拟办意见,检委会委员紧扣事实与法律,围绕证据审查、主观故意、法律适用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充分发表了意见。

庆阳市检察院派员列席正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
会后,冯海霞对正宁县检察院检委会的会前准备工作及会上讨论氛围给予充分肯定,并重点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点评。
赵玉静就进一步做好检委会工作及案件办理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司法底线。深刻认识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守司法办案底线,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切实履职尽责,发挥会议职能。检委会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聚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集体研判,统一司法尺度,切实提升检委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闭环管理,确保决策质效。建立健全检委会决定事项督办落实机制,对议定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形成“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的工作闭环。
四夯实自身建设,提高决策质效。检委会委员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以过硬的专业素养保障检委会决策质量。
来源:正宁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