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管理细则(试行)》 的政策解读

摘要:近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就《管理细则》解读如下:

近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就《管理细则》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推动“568”现代农业攻坚突破战略落实落地,按照五届市政府154次常务会议部署安排,市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组赴天水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充分借鉴天水市支持花牛苹果发展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研究制定了《管理细则》和苹果、羊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征求吸纳了有关部门(单位)、8县(区)政府意见建议,通过了相关评估审查,报经五届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庆阳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管理细则(试行)》,共六章24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起草依据、资金来源、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二章“支持范围、对象和内容”,明确支持苹果、肉(奶)羊、肉(奶)牛、生猪、肉鸡、中药材、菜菌、沙棘林果等主导产业规模基地扩张,细化对重点帮扶群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项目计划确定”,明确依据“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目标和优势特色产业任务,市县每年12月底前共同确定下年度产业发展目标任务,2月底前确定当年实施计划,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明确项目实施管理程序,提出项目监管有关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区备案的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分类进行全面验收。按照市级先验收项目、县区后兑付资金的方式,市级行业主管组织相关专家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市级验收,县区根据验收结果兑付奖补资金。验收结果作为下年度市级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监督监查”,明确项目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要求,实施项目全部录入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子系统管理,加强对项目入库、立项实施、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明确《管理细则》解释部门及施行期限。

三、突出重点

《管理细则》主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产业优先发展导向。按照“市级强龙头延链条、县区建基地扩规模”的思路,明确要求县区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比例不得低于到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50%,引导县区财政持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二是强化市级审批管理权限。加强市对县项目计划审核验收,围绕“十五五”规划和市级年度目标任务,县区上报计划,市级审核下达,项目计划报市级备案。强化项目验收管理,采取市级先验收、县区后兑付资金的方式,市级依据产业奖补方案中标准和程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县区兑付奖补资金。

三是树立奖优罚劣激励导向。将县区常态化帮扶资金投入产业发展规模,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下年度市级项目资金分配挂钩,用足用好产业政策和常态化帮扶资金,推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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