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10号)文件要求,其中的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省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配合实施。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可获得10000元或8000元的普通高校入学资助。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10号)文件要求,其中的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省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配合实施。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可获得10000元或8000元的普通高校入学资助。
资助政策解读
目标任务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甘肃省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资金安排
根据全省近五年高考适龄人数和困难家庭学生实际资助数据,安排资助59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500万元,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资金400万元以上。
统计名单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将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期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数据分批提交团省委,团省委形成拟资助学生初步名单反馈至市县团委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经县级团委公示5天后逐级上报团省委。团省委汇总全省拟资助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审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将信息录入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资金发放
团省委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分类分批汇入资助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8月24日前完成本科批次资助金发放,9月10日前完成专科(高职高专)批次资助金发放。对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学生,经省级教育、民政、团委等单位审核后,于9月30日前补发资助金。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省委组织市县团委按照30%的比例对资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团县委通知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返还资助金。
学子关爱
将受资助学生全部纳入团委、教育、人社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积极搭建学业支持、实践锻炼、成长培育等长效帮扶平台。深化就业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结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项目实施,千方百计帮助受资助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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