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摘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天水市、陇南市、临夏州动员会分别于5月25日、26日召开,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为期20天的督察进驻。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天水市、陇南市、临夏州动员会分别于5月25日、26日召开,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为期20天的督察进驻。

此次督察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黄河战略和长江保护重大任务,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等方面,紧盯推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林草地生态保护、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流域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绿色低碳发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和整治等重点目标任务,既关注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被督察市(州)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统筹开展例行督察和城镇基础设施情况、重金属及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督察,找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各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详见附表),受理被督察市(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和网络投诉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记者顾丽娟)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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