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保系统多措并举开展水保法宣传

摘要:2026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十五周年纪念日,也是《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后实施的三周年。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统筹部署全市水保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围绕“依法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助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以2月26日至3月6日为宣传窗口期,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西峰、正宁、环县、镇原、华池等8个县(区)水保局同步联动落实,全方位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

2026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十五周年纪念日,也是《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后实施的三周年。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统筹部署全市水保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围绕“依法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助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以2月26日至3月6日为宣传窗口期,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西峰正宁环县镇原华池等8个县(区)水保局同步联动落实,全方位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聚焦社会公众、生产建设单位、系统干部职工三大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开展分层分类宣传。环县、正宁面向社会公众,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宣传阵地,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布设法治展板、设立普法咨询台等形式,全方位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核心内容,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彩页、知识手册等资料,耐心解答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公民责任、方案审批等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水土保持对改善生态、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其他县(区)水保局同步在辖区中心广场、人流密集区开展集中宣传,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超800人次。

针对生产建设单位,市水保局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进企业”专项行动,组织执法骨干深入重点项目现场,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发送水保法单行本、宣传手册,结合项目实际解读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监测监理、设施验收等关键环节法律要求,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并开展现场指导,同时强化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水保设施验收要求,从源头防范人为水土流失,切实压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各县(区)水保局同步走进辖区企业,解读补偿费征收、弃渣处置等相关规定,上门普法开展宣传,助力项目建设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市水保局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方式,推动宣传走深走实,在办公区及周边街区张贴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展板,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水保法律法规条文。线上,精心制作水保法施行十五周年主题宣传海报2幅,通过庆阳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推送法律条文、科普短视频、普法工作动漫,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县(区)水保局也充分运用电子屏、本地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让水土保持法治宣传触手可及。

庆阳市水保局举办水保大讲堂,解读《董志塬保护条例》,组织全市水保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剖析等形式,围绕水保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提升执法专业能力,打造高效专业人才队伍。指导各县(区)水保局开展内部学习提升活动,西峰区水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水保法专题知识答题、举办专题讲座,正宁县水保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全市水保系统通过“以考促学”“以训促能”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依法履职、普法宣法能力和水平。

庆阳市水保局不断深化水土保持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宣传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将“纸上法规”转化为“身边案例”,覆盖各类群体,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十四五”以来,庆阳市水保局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1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58.47%,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土壤侵蚀强度“双下降”,进一步夯实全市生态安全屏障基础。

水保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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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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