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加强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摘要: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14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吸收各地实践探索有益经验,着力解决和规范执法司法工作协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升长江系统性保护成效。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冯家顺)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14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吸收各地实践探索有益经验,着力解决和规范执法司法工作协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升长江系统性保护成效。

意见明确,加强沟通会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多发高发案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行动。

在生态修复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跨部门协作,科学确定、合理实施修复方案,依法开展修复工作的监督落实、效果评估,共同维护修复效果;联合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法治宣传)基地,融合发挥生态修复、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实践教育、文化和旅游、综合治理等作用,提高保护修复治理综合效能。

当天,最高法还发布了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典型案例,指导长江流域法院更好履职尽责,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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