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5年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公示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淤地坝工程防汛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防汛责任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根据要求,市、县、乡、村各级确定了全市538座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淤地坝工程防汛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防汛责任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根据要求,市、县、乡、村各级确定了全市538座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责任。

监督电话:0934-8215359

附件:甘肃省庆阳市2025年中型以上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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