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摘要:2025年4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2025年4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建、供给和规范运营,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先后征求吸纳了机关部门单位、县区政府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建议,提请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后,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经五届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6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审议稿)》共8章、41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实施原则、部门职责等内容。市政府统筹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市住建局指导和监督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负主体责任。

第二章,房源筹集。共6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筹建、筹建方式、建设和收购运营主体、资金渠道、资金监管、建设标准等内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县区人民政府拟制年度筹集计划及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收购存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在全市国有企业中选定建设和收购运营主体,资金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申请中省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银行贷款为辅的方式筹集。

第三章,政策支持。共8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土地、财政、金融、税费、配套设施、公积金贷款、落户就学、社区管理等内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为划拨供应,支持建设单位争取中省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支持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户、入学资格,支持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时纳入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范围。

第四章,保障标准。共3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配售价格、申请条件等内容。面积以60—120平方米为主,配售价格按照划拨土地、建安成本和5%的利润核定,申请条件为庆阳市户籍、拥有我市居住证、外来务工或城市引进人才证明等群体,申请家庭在申购地无自有产权住房。

第五章,配售程序。共7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发布、申请流程、摇号轮候、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不动产登记、房源转化等内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所在县区住建部门发布项目地址、户型、价格等信息,按照摇号轮候的方式进行配售,并对维修资金缴存、物业服务管理、不动产登记、剩余房源转化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封闭管理。共6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禁止入市、产权转移、回购情形、回购价格、房源腾退、再次配售等内容。禁止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制定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计算方式。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监管、使用规定、监督检查、配合检查、纪律监管等内容。通过信息系统加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全过程监管,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县区权限和施行期限。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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