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摘要:为深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欢迎广大群众拍摄相关不正当竞争违法线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为深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欢迎广大群众拍摄相关不正当竞争违法线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一、活动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线索举报内容

(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经营者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对自身资质或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来源等作虚假宣传吸引流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刷单炒信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虚假宣传行为;

3.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4.非法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不兼容,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5.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养老服务产品等行为;

2.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对产品功效、美容美体效果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学生用品、近视防控、视力保健产品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4.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

2.家装市场利用“免费设计”“产品升级”等噱头进行虚假营销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旅游市场经营者通过虚假标注酒店星级,过度美化宣传图片或发布不实视频,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2.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

(五)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举报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本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本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

四、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12315

网络邮箱:qyjjjzk@163.com

来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1号(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4室)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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