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
凡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三、资助名额
2024年我县救助名额共130名。
四、申报程序
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社区)工会在“正宁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首先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正宁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并上报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复核,乡镇(社区)工会复核后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正宁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正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正宁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正宁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2.困难职工书面申请(用A4纸书写);
3.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职工家庭,需提供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以及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在职困难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个人及配偶工资流水)。
(2)困难农民工家庭需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及所属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意见。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正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遭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5.学生本人县内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资金发放
申报时间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审核汇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复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通过工商银行卡予以发放。
七、跟踪管理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市总工会与县(区)总工会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其中:市级抽查10%,县级抽查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金到账情况。
2.市、县(区)总工会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将受资助学生在校证明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市、县(区)总工会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八、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金秋助学”活动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必须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核实各类资助对象,确保底子清,情况明。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工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救助政策和程序进行宣传,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并充分利用所属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新兴媒体及时推送“金秋助学”援助政策和程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知晓政策,按时审报。
(三)明确时限,严格程序。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过期不再受理(备注:130名报满为止)。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严格时间节点,严把审核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及时进行建档,做好及时汇报工作,对不符合援助条件对象做好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