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摘要:《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kZ5lB_7lXwCnEBwh9PAew,提取码:13r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现场索取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单位地址:甘肃庆阳西峰区世纪大道

邮编:745000

联系人:孟宁平

联系电话:0934-8391829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东侧浩华北郡第2幢1单元12703室

邮编:710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9-89150308

电子邮箱:379687804@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4.4.26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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