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3日,合水县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合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县纪委监委组织3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纪法教育课堂”和“业务培训课堂”。通过零距离“观摩现场”,县纪委监委干部不仅学习了《刑法》《刑诉法》关于犯罪事实认定、证据收集运用等法律知识,还有效地增强了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
“身为党员干部,我私欲膨胀,收受他人财物,触犯了党纪国法,我自愿认罪认罚……”坐在被告席上,徐某后悔不已。
3月3日,合水县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合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县纪委监委组织3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纪法教育课堂”和“业务培训课堂”。通过零距离“观摩现场”,县纪委监委干部不仅学习了《刑法》《刑诉法》关于犯罪事实认定、证据收集运用等法律知识,还有效地增强了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这是一次身临其境的现场观摩学习,通过旁听我对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特点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对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也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文平说道。
“这种现场观摩让我对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警醒自己要以案为鉴,规范自己的职务行为。”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吕嘉洋深有感触地说。
“要避免走入‘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的办案误区。”这是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强的切身感受。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是最直观的业务培训,是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提高纪检监察人员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委机关始终秉承“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通过全员培训、旁听庭审、以案带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
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旁听庭审200余人(次)。(周华)
来源:合水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