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8人次

摘要:日前,正宁县纪委监委因县直某单位职工对来访群众语气生硬、未耐心解释,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散一尺。我们要厚植为民情怀,恪守为民之责,时刻把服务水平调整到最优……”

日前,正宁县纪委监委因县直某单位职工对来访群众语气生硬、未耐心解释,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2023年以来,正宁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干部26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3%,第二种形态占31.4%,第三种形态占 1.5%,第四种形态占4.1%。

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科学把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结合起来,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人之初,性本善。党员干部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也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积小错为大错的过程。我们要更加突出‘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县纪委监委把批评教育的深度、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关爱关心的温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重日常,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警醒党员干部169人次。

同时,在日常监督上下足功夫,充分利用正宁县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通过发布、推送、转载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廉政漫画、廉政视频、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等内容,让全县党员干部开启“指尖上”的廉政学习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知敬畏。

“惩治不是目的,让干部感受到‘严管才是真厚爱’,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才是我们想要实现的效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全县党风政风不断向好向善。(宋亚娟)

来源:正宁县纪委监委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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