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好农村路”甘肃省级示范创建结果公示!镇原县拟入选

摘要:按照《甘肃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甘交办〔2021〕5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厅乡村振兴办函〔2023〕83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经市、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复核等程序,拟将秦安县、康乐县、临夏县、景泰县、永昌县、山丹县、民勤县、镇原县、合作市9个县(市)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12日—

关于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

创建结果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甘交办〔2021〕5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厅乡村振兴办函〔2023〕83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经市、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复核等程序,拟将秦安县、康乐县、临夏县、景泰县、永昌县、山丹县、民勤县、镇原、合作市9个县(市)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31-8486270

传     真:0931-8436135

电子邮箱:1187104491@qq.com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

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12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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