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庆阳市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1〕176号)规定,市人社局在全市开展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经园区申报,县(区)初核,市级复核,拟将环县惠农电子商务就业孵化示范基地、镇原县五方国际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庆城县硕迈电商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为2023年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根据《庆阳市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1〕176号)规定,市人社局在全市开展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经园区申报,县(区)初核,市级复核,拟将环县惠农电子商务就业孵化示范基地、镇原县五方国际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庆城县硕迈电商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为2023年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认定基地(园区)有异议,可采取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934—8611195 8610060(传真)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1407室
邮政编码:745000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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