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段丽萍等9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段丽萍等9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大病救助:
段丽萍,女,49岁,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刘克印,男,60岁,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职工。
封海金,女,36岁,市应急综合事务中心职工。
王 昱,男,50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职工。
宋小军,男,43岁,市林业和草原系统职工。
赵 勇,男,55岁,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
杨博卿,男,51岁,庆阳石化公司职工。
司铁梅,女,54岁,市医疗保障局职工。
刘姝蓉,女,37岁,市中医院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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